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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通州警方再次出手严厉打击无证旅馆和“日租房”

 2018年8月,由于“日租房”没有登记注册合法经营手续,缺乏日常监管,在消防、治安等方面都存在着严重的隐患和漏洞,通州警方遂开展“日租房”专项清查行动。

将公寓租下后改成“日租房”,以每日三百多元的价格对外出租牟利。近日,一些不法经营者在网上打着“民宿”的幌子,未经许可非法经营。陶某、郝某夫妻俩就是如此,最终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,涉案房屋也被取缔。

2019年7月,北京通州警方再次对无证旅馆和“日租房”进行严厉打击。两男子在网上打着“民宿”的幌子,未经许可非法经营“日租房”牟取利益,被警方依法拘留。

通州公安分局新华派出所组织警力对运河商务区进行检查时,发现3名住户都是从网上租赁的房屋,屋内各种生活用品一应俱全,租户称,有公司提供宾馆式服务。经进一步工作,民警发现某公司将从业主处租赁而来的公寓转手以“日租房”的形式,在网上发布信息招租牟利。针对此情况,民警立即赶到该公司在附近的办公点,将非法经营“日租房”的公司负责人陈某、白某二人传唤到派出所。

经查,陈某与白某承认非法经营日租房的违法事实。据二人供述,陈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,白某为公司合伙人,二人从业主手中以长租的形式将公寓租赁过来后当起了“二房东”,并以每日300元到500元不等的价格在网上发布信息对外出租。房内提供各种生活用品,并且每天雇佣小时工专门负责打扫卫生。

因未经许可,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,陈某、白某二人分别被通州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天和罚款1000元的处罚。

警方提示:非法“日租房”、无证宾馆旅馆不仅存在安全隐患,还极易成为违法犯罪分子藏匿窝点。市民如需短期住宿,应当到有营业资质的正规宾馆、旅社、酒店登记入住,以避免人身财产遭受损失。